[后勤函] 关于冬季供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4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作  者:

 

山东理工大学后勤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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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勤函【2011】16号
 
关于冬季供暖的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住户:
为切实做好今冬供暖工作,依据淄博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供暖有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供暖价格:淄博中心城区的供暖收费标准,2011-2012供暖期依然参照淄政办发【2008】118号文件执行,教职工住宅房按套内建筑面积24元/平方米计算。
二、交费办法:本校教职工由计划财务处从工资中扣缴;无法扣缴的住户于2011年11月5日前请到能源管理中心交纳。
交费地点:东、西校区住户分别在东、西校区水电营业室交费。咨询电话:东校区水电营业室2313040,西校区水电营业室2786217。
博大花园、东校区申请报停的住户,暂不收取热量消耗基本费用。博大新区复式楼申请关闭一层的住户,依据政府文件规定“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
三、开通及报停时间:2011年10月20日—11月5日。
1、博大花园、东校区住户2010-2011采暖期已停暖,本采暖期需开通供暖的住户,需到能源管理中心办理开通手续;供暖后申请开通的按照整个采暖期收费。
2、博大花园、东校区住户初次申请停暖的住户,需到能源管理中心办理报停手续,由能源中心核实后关闭阀门,本采暖期不再开放;逾期未到能源中心办理报停手续的住户,视为正常供暖,本采暖期不再办理停暖事宜。
3、博大花园、东校区住户2010-2011采暖期已停暖,本采暖期仍需停暖的住户不需要再办理相关手续。
四、住户供暖时间信息输入
博大花园和东校区分户改造后,供暖住户需要输入供暖时间信息,各住宅楼信息输入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单元门前通知。
五、注水时间: 10月20日—11月5日西校区暖气主管网和所有公共建筑注水;11月6日—11月10日东校区暖气主管网、所有公共建筑、教职工住宅区,和西校区教职工住宅区注水(各住宅楼注水时间另行通知,请注意单元门前通知)。
六、维修电话
(一)公共建筑的室内设施及建筑内管道漏水维修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维修电话:2787777(7777)。
西校区2782091(3091),东校区2313160(3160)。
教职工住宅区住户室内设施维修为“有偿服务”,住户可在学校物业中心或社会维修单位之间自主选择。
(二)公共建筑的楼外管道和住宅区各户锁闭阀以外漏水(含锁闭阀)由能源管理中心负责维修,维修电话:
西校区2787135(7135),东校区2310191(8191)。
(三)学生公寓楼内、室内的所有供暖设施由公寓管理中心负责,维修电话2781501(1501)。
 
 
                                  一一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