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导:杨晓春

发布时间:2011-10-26   |  发布人:侯倩   |  作  者:

杨晓春教授简介

 杨晓春,男 ,19632月出生,山东省安丘市人,现任山东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讲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经济法》、《大学生心理健康》、《领导科学与艺术》等本科生、研究生课程,历年教学评价优秀。

在《中国高教研究》、《青年研究》、《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主编及参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实践教程》等著作、教材5部,主持《硕士研究生实践教学体系创新研究》等省部级课题2项,主持或参与省部级课题、国际合作、校级课题及政府和企业合作科研项目10余项。论文曾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曾获山东理工大学优秀成果1等奖,淄博市优秀成果1等奖、2等奖,山东省省级优秀成果2等奖等多项教学科研奖励,还获省、市、校级以上其他科研成果奖励10余项。

曾获省级两课教学优秀教师、淄博市学校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淄博市高层次人才等多项荣誉称号。

兼任淄博市哲学学会副会长、山东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农事法研究会常务理事。

  访问经历:英国威尔士大学高级访问学者(2004——2005年度)

  主要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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