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函] 关于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1-02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作  者:

 

山东理工大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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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务函【2011】128号
    
关于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进一步促进教学交流,提高广大青年教师的教学水平,充分调动青年教师投身课堂教学和参与教学研究、教学改革的积极性,我校决定举办第九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现将比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
凡年龄在35岁(含35岁)以下,具备一年以上教学工作经历且本学期承担普通本科课堂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竞赛程序
本次竞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决赛由学校统一组织进行。
(一)初赛
为了促进学院内部的教学交流,鼓励广大青年教师积极参与,特对初赛做以下规定:
1.各学院要成立初赛评审专家组;
2.学院所有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原则上都要参加初赛;
3.学院要公布参加初赛教师名单。建议初赛评审专家组成员至少听一次参赛教师的课再进行初赛,同时结合教师的教学基本资料(包括教案、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教学课件等)给予综合评价,学院根据分配的名额(附件1)推荐参加学校决赛。
(二)决赛
1.学校将在决赛前公布参加决赛教师的本学期课程表,建议其他教师进行观摩学习。
2. 参赛教师按20分钟准备讲课内容,所讲内容为本学期所授课程。同时,参赛教师决赛时需携带所讲课程的教学基本资料,届时评委会参照打分。
3.决赛分理工类和综合类进行比赛,比赛分组和各组比赛顺序由抽签确定。抽签于20111124(第十三周周四)下午15:00在鸿远楼730室集中进行,请各参赛教师按时到指定地点抽签。
4.决赛由专家和学生组成评委会,评委由学校聘请。评分标准见《2011年第九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专家评分参考标准》(件2)。评分采取百分制,现场打分,最后成绩采用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方法,现场公布得分。
5.每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若出现名次并列,采取增加高奖项名额、减少低奖项名额的办法。
三、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20111122(第十三周周二)前,将推荐参加决赛的教师名单和教师本人填写的《山东理工大学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申报表》(附件3)一并交教务处教学研究科,书面材料需院长签字、学院盖章,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alv@sdut.edu.cn
决赛将12月初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荣誉与奖励
1.学校对获奖人员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2.获奖情况记入教师教学档案。
五、活动要求
希望全校青年教师都要积极、主动参加比赛,珍惜并充分利用比赛活动提供的教学业务水平展示和交流的机会。
各学院要给予足够重视,以比赛活动为契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要采取多种鼓励和激励措施,确保比赛活动取得预期成效。要在广泛宣传、全面发动的基础上,组织所属教师积极参与,互相观摩,相互交流与学习。
 
附件:1.第九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名额分配表
2.第九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专家评分参考标准
3.第九届青年教师讲课比赛申报表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