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教研及教学比赛资助与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15-12-31   |  发布人:侯倩   |  作  者:


为强化教学中心地位,充分调动我院教师投身教学研究和课堂教学的积极性,鼓励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苦练基本功,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师资队伍建设,根据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教研经费资助

1.《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科研经费资助与成果奖励办法》中对课题的资助办法适用于教学研究课题。

2.对精品课程建设,学院负责录播教室的协调工作,承担后期制作的相关费用,承担课程网站开发和维护的相关费用。若获批省级、国家级精品课程,按省级、国家级教研项目资助。

3.学院支持教师参加各级教学师资培训、教学改革或教学研讨会议。

4.学院支持教师参加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等课程培训活动。

二、教研成果奖励

5.《马克思主义学院2016年科研经费资助与成果奖励办法》中对论文的奖励办法适用于教学研究论文。

6. C刊以上教研论文除按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奖励外,每篇再奖励1000元;在C刊以下核心期刊发表的教研论文,每篇奖励1000元。

7.教研论文主要指关于我院开设的本科、硕士研究生相关课程的课程建设、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手段、考核方式等方面的论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研究生培养模式、专业建设等方面的论文。教研论文的核定,由学院教学科进行,相关规定由学院负责解释。

三、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以及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比赛资助及奖励

9.学院对参加学校青年教师讲课比赛学院初赛的教师进行奖励。设一、二等奖,一等奖奖励800元,二等奖奖励500元。

10. 推荐参加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比赛的老师,学院负责录播教室的协调工作,承担后期制作的相关费用。若获得学校资助的,学院不再重复资助。

11.对在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人员,分别奖励1200800500元。

12.被省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推荐参加教育部等组织的全国性各种教学比赛,对获得全国比赛一、二、三等奖人员,分别奖励300020001500元。

13.上述9.10项,若组织单位对获奖人员有奖金鼓励的,学院不再奖励。同一赛事不重复奖励,以最高等级奖励。

四、其它

14.出现其它名目的教研类课题、教学类比赛等,参照本办法执行。

15.该办法由学院负责解释。

16.本办法自201611开始实施。

20151230


(责任编辑: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