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16-11-04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作  者:

 

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中共中央办公厅27日发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的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组织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宣传。
    通知指出,要认真组织学习、全面准确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人们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突出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通知强调,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注意把握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基本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基本要求,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落实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
    通知指出,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重大问题,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对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应对党面临的“四大考验”、克服“四种危险”,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准则》和《条例》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这个主题,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宝贵经验,充分反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经验新成果,并结合新的实践提出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根本遵循,对于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更好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通知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发表的重要讲话,视野开阔、总揽全局、求真务实,贯穿了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进一步深化了对党的建设规律的认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开创党的建设新局面的行动纲领。
    通知指出,全党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继续奋斗。
    通知要求,要分层次组织学习。认真抓好广大党员、干部学习。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全党理论武装工作的重点任务,纳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定周密学习计划和方案,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全会精神。重点抓好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要把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点内容,列出专题进行研讨,力求学深学透、融会贯通。突出抓好省部级以上高级干部学习。要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研讨班、培训班,推动高级干部带头学习、带头研讨,为全党作出示范。
通知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宣传分两个阶段进行。从全会结束到明年春节为第一阶段,主要是全方位、大力度宣传阐释全会精神,迅速形成规模、形成声势,营造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的浓厚氛围;从明年春节到党的十九大召开为第二阶段,主要是加强深度新闻宣传和理论研究阐释,把学习宣传贯彻全会精神引向深入,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引自2016年10月29日《 光明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