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遴选及考核办法

发布时间:2016-04-15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作  者:

2016-2017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遴选及考核办法

 

为迎接学位点评估,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的作用,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的遴选

(一)遴选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学风端正、治学严谨、教书育人、公道正派,师德师风良好;关心学院和学科专业的建设与发展,身体健康。

2.学术水平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学术成果,学术视野开阔。

3.马克思主义学院在编人员。

(二)遴选程序

1.个人自荐;

2.学院教授委员会考察推荐;

3.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通过;

4.学科负责人实行聘任制,每届聘期为2年。

三、二级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应履行的职责

二级学科带头人是学科中一个方向带头人,是该方向二级学科学位点的负责人。主要职责有:

1.组织起草本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对本学科发展规划提出建议和意见,确定自身所在研究方向的发展建设规划。

2.掌握自身所在研究方向的发展趋势及动态,了解我校该领域范畴内教学与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工作条件建设等方面实际情况,就存在的问题及应采取的有效措施向学院汇报。

3.组建本方向学术梯队,提出学术骨干的培养与引进计划,并积极指导本方向骨干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

4.作为主持人或项目负责人,在任届内完成下面成果2项以上,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首位获得省级教学科研奖励1项;首位在C刊来源期刊发表论文3篇以上;出版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专著1部以上;指导研究生获校级以上优秀毕业论文或本人获校级以上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

5.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任务。任届内在校内举办学术讲座或学术报告1次以上。

6.带领学科团队完成学院规定的目标任务。每个学科方向人员7-9人左右,届内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2项以上;省级教学科研奖励1项以上;在C刊来源期刊发表论文14篇以上。

7.学科带头人即为本方向的学位点负责人,负责组织本学位点培养方案制定与修订,学位点建设和学位点评估等相关工作

 

四、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的待遇

学院支持学科带头人的工作。支持其参加学术会议、进行学术进修或培训,对学术带头人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并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每个学科方向每年给予1.5万元的经费支持。经费支持按照绩效情况决定,采用后期资助方式,届内获得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1项资助2500元;省级教学科研奖励1项资助1500;在C刊来源期刊发表论文每篇资助500元;出版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专著1部资助500元(限1部);指导研究生获校级以上优秀毕业论文或本人获校级以上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每1人次资助500元。已获学院教师能力提升计划资助和由学院联系发表的成果减半支持。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建设相应工作,由学院统一规划,统筹组织安排,学院每年给予相应经费支持。

五、学科负责人、学术带头人的考核

根据学科带头人的职责要求,由党政联席会组织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和届内考核。

六、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611日起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1224

附件1

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带头人(学位点负责人)申请表

二级学科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职称

 

党派

 

民族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最高学位及毕业

时间、学校、专业

 

社会兼职情况

 

主要荣誉称号

 

主要研究方向

 

 

项目

(5)

格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来源,项目经费,起讫时间,个人排序

 

代表

性论

文和

著作

(10)

格式:论著名称,发表刊物,发表时间及卷期页(检索),个人排序

 

获奖

情况

(5)

格式:项目名称,奖励名称,奖励等级,奖励年度,颁奖单位,个人排序

 

教授委员会意见

 

                                              

学院意见

                                               日(盖章)

                   

注:1)社会兼职情况、主要荣誉称号 限填省级及以上。

2)项目、论著、获奖从201111日算起,如1页填写不下,可增加1页,双面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