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系工作细则及学院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06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作  者: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系工作细则及学院支持办法》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现面向全院教师征求意见。

意见反馈邮箱:zsx@sdu.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2016912(第三周周一)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系工作细则及学院支持办法

                             (征求意见稿)

 

教学系是学院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基本单位,是直接承担教学任务的工作实体。为进一步发挥教学系作为基层教学组织的积极作用,促进教学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从学院实际出发,制定本细则及办法。

一、教学系的设置

1.按照马克思主义学院课程设置的实际情况设置教学系:马克思主义理论系、思想政治教育系、形势与政策系、教育与心理科学系。

2.教学系一般设主任1人,主持本系日常工作;必要时可设副主任1人,协助主任工作。

3.院领导、教学管理科科长和教学秘书等人员,按学科专业编入教学系参加教学活动。

4、教学系主任的任职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及素养;

2)热爱教育事业,作风正派,工作认真;

3)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高;

4)在本学科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5)有较高的威信、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二、教学系的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学习国家教育方针政策,不断提高教师的政治素质。开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等职业道德方面的学习和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2、贯彻实施学院教学和课程建设等各项工作计划,落实各项教研任务,维护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3.组织制定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教学计划等教学文件,经批准后实施,并定期向学院报告执行情况,提出修订意见和建议。

4.负责本系日常教学管理工作,根据教学计划落实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考核等各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

5.组织制定和执行教学改革方案、课程建设计划,组织日常教学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教学质量的评价工作。

5.组织实施教材建设规划,提出各门课程的教材选用方案,保证选用高质量教材。

6.组织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比赛及其它教研、学术活动。

7.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系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的业务进修、培养提高计划,提出补充、调整师资的建议。

8.负责教师的思想教育、管理考勤、个人发展等工作,做好以系为单位的教师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工作。

9.协助学院完成相关工作,并完成校、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教学系主任、副主任的岗位职责

1.组织落实本系所承担的教学工作任务,主持制定、修订和审核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及教师教案等教学工作文件,协调安排各教学环节。

2.主持制定课程建设规划和学期工作计划,并负责贯彻实施和总结检查工作。组织教师开展课程建设,组织好所承担课程的考试命题、审核、监考及阅卷工作。

3.组织开展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定期检查工作进程和实施效果。组织好教改立项课题的研究,积极组织参加学校、省和教育部组织的各类教学评比、教学比赛、教学评优等支持项目。

4.主持开展各类教学活动,定期组织开展集体备课、听课评课、公开课、观摩课和教案展评等教学质量检查评比活动。

5.负责教师的思想教育、管理考勤、个人发展等工作,做好以系为单位的教师评优评先、年终考核等工作。

6.协助学院积极做好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协助学院做好教学工作量核实、校园综合治理、固定资产管理以及相关推优评先表彰奖励等工作。

7.执行学校、学院的各项制度和决议、决定,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教学系的管理制度

1.集体备课制度

一般每两周以系为单位进行一次集体备课、集体说课等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科研工作和教学改革经验,研讨教学和教改中的重点问题,制定教学改革措施。并做好活动记录,归档备查。

2、听课评课制度。

提倡教师之间互相听课、评课;教学系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4次,教师相互听课每学期不少于2次。教研室组织的公开课、观摩课等活动,全系人员均应参加,并及时组织评议或交流活动。

3.健全教学档案

课程建设规划、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大纲、教师的教案、课程设计方案、课件等教学文件和定期材料,都要归档保存。教学系各项活动记录每学期整理一次,各系存档。

五、学院对各系的支持措施

学院支持系主任和副主任及各系的工作。每个系每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支持按照工作和绩效情况决定,采用后期资助方式。

1、系主任基数

系主任和副主任完成第三条规定的岗位职责,学院每年分别给予4000元、2000元的经费支持,系党支部书记每年给予2000元的经费资助,兼任的减半。

2、教研组织资助

组织教研活动,并做好教研记录和报道,每次支持100元。

申报校级各类教研项目、参加教学比赛等,每项支持200元;申报省里组织的各类教研项目、教学比赛等,每项支持300元;组织申报教育部组织的各类教研项目、教学比赛等,每项支持500元。

3、教研绩效资助

年内获得教育部教研项目、教学能手等1项资助2000元;获得省级教改项目、教学奖励,省高工委、教育厅组织的教学比赛奖励、教学名师等奖励和荣誉,1项资助1000元;获得校级教改项目、教学比赛奖励等,每项支持500元。

C刊来源期刊发表教学论文每篇资助500元,在核心期刊发表教学论文每篇资助300元;出版具有重要影响的教材、教学资料汇编1部资助500元;已获学院教师能力提升计划资助和由学院联系发表的成果减半支持。

六、几点说明:

1、经费拨付面对各系,第五条的相关规定,仅作为经费拨付的依据,具体使用由各系研究决定。部分经费可用于部分老师承担的教学环节的额外工作而学校没有报酬的。

2、系主任和副主任,除了可以获得系主任基数外,可以从教学组织资助、教学绩效资助中获得20%的奖励。

3、不遵守本细则及办法相关规定,不支持学院工作,不遵守教学管理流程,造成不良影响的,经学院研究,最高扣除系主任基数的70%

4、出现教学事故等教学问题的,视问题严重程度,酌情减少经费,减少数额由学院研究决定。

七、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本办法自20161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