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通知
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全面掌握我校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经研究,决定于第10-12周对全校教学情况进行期中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秩序检查
主要检查课堂教学秩序是否正常,教师是否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授课,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私自调停课现象等。同时对前十周结课的课程考试秩序进行巡查。
2. 教学情况调研
分别召开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对学校及各学院教学情况进行调研。
3.按计划继续进行实验课的随堂听课和实习教学的现场检查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办法》(教务函【2011】96号)和《关于对实践教学环节进行检查评估的通知》(教务函【2011】118号),期中教学检查期间,继续做好随机抽取的147个实验项目的专家听课和18个专业的学生实习现场检查工作。
4. 进行实验教学与实习教学的学生评价
期中教学检查期间,完成随机抽取的97个实验项目的学生评价。在随机抽取的38个实习项目中,完成10周以前结束实习的实习项目的学生评价。
5.做好实验教学与实习教学的集中检查工作
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实践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实施办法》(教务函【2011】96号),进行实验教学与实习教学的集中检查,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到学院查看相关材料,实地检查。集中检查的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检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检查以单位自查和学校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学院在10-11周自查(10月31日-11月13日)。各学院根据学校检查内容结合本院实际确定自查内容、自查方式及时间安排,认真自查。
2. 学校在11周分别召开教学管理人员座谈会、教师座谈会、学生座谈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学校在10-12周抽查(10月31日-11月18日)。由相关校领导、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员和教务处有关人员组成学校检查组,对检查内容进行抽查。
三、检查要求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的安排及组织。
2. 各学院检查结束后要及时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写出总结报告,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与不足,并在适当场合向本学院全体教师反馈有关情况。
3. 各学院总结报告在11月25日前送教务处质量管理科,电子版发至zsx@sdut.edu.cn。
二〇一一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