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函】 关于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05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作  者:

 

山东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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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科函【2012】13号
 
关于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业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将紧紧围绕我省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进一步突出为决策咨询服务的导向,突出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强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促进软科学繁荣发展,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参考与支撑。
    二、项目分类及说明
    2012年度软科学计划项目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项目选题和申报条件以《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附件1)为依据。
    重大招标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各申报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投标,不设限额。
    重点项目面向山东省软科学研究基地,实行限额申报。
    一般项目分为有经费资助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实行项目主管部门限额申报。
    申报项目应以为各级各类决策提供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导向,注重选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课题研究的质量和水平,多出优秀研究成果,将加强课题研究的过程管理。项目申请书的相关内容将作为结题验收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申报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只限1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只能申报1项,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2项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
    2.为提高软科学研究的时效性,项目完成时间不得超过2013年6月30日。
    3.不受理以下项目申报:
    (1)承担在研或延期未结题的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山东省社会科学规划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截止本通知发布之日未办理鉴定或结题手续的);
    (2)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本年度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山东省科技厅其他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人员;
    (3)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已列入国家和山东省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或基金资助的。
   4.申报重大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大项目申请书》;申报重点项目遵循重大项目申报程序,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重点项目申请书》,并将相应软科学研究基地作为申报单位(之一);申报一般项目填写《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请书》和《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一般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
    5.申报者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发现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不端行为,或者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报人当年及后续三年的申报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即作撤消立项处理并通报。
    四、申报组织与方式
    1.项目申报由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部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以下简称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行归口管理,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的直接申报。同一个单位只能通过一个项目主管部门进行申报。项目主管部门名单请查阅“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http://jihlx.sdstc.gov.cn/stdpms/)”。
    2.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通过“山东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成功不再修改后打印申请书。操作规程请认真阅读网上项目申报使用手册。
    五、项目申报日期安排及注意事项
1.申请项目如经批准,项目申请书所填写内容将不得更改,并作为合同签订、结题验收的依据。因此,请在填写申请书前认真阅读项目管理办法、申报通知、填表说明等相关文件。
2、申请书模板中已填好的内容不得更改。
3、鉴于本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于3月14日中午12时前将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书1份报社科处。
4、通过校内评审申请人向社科处索取登录权限并进行网上申报。
5、3月20日前申请人将不再修改的申请书报社科处。上报材料包括:申报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5份(其中至少1份为原件);一般项目需提交项目申请书2份和基本信息表一式3份。
    六、其他事项
1、软科学办公室将在近期对2009年前(含2009年)的软科学项目进行清理。凡2009年前(含2009年)立项的软科学项目,必须在2012年5月1日前办理结项手续,否则软科学办公室将撤销该项目并追回纵向经费,学校亦将追回补助经费及科研津贴。主持人三年内不得申请软科学项目,因该项目获得的其他利益社科处将提请学校相关部门予以撤销。
2、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实名申请加入QQ群(群号:191928163)咨询,尽量不要来访和电话咨询(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劳动)。
 
    附件:
    1、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指南
2、2012年度山东省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3、一般项目申请书模板
3、申报书填写注意事项
4一般项目申报基本信息表
 
                       
                            0一二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