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16   |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  作  者:

 

各党总支、党委:
现将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制定发展党员计划。我校2012年下半年发展计划为577名(详见附件)。学生党员发展指导计划主要依据不同年级学生数及相应发展比例确定,新生原则上不发展。各党总支、党委可以此为指导,根据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科学制定本学期发展计划。
二、把握好发展党员工作进度。请各党总支、党委于10月25日前研究制定本学期发展计划,并将发展对象情况表报党委组织部组织科;11月15日前将预审材料报组织员办公室审查;12月10日前,新发展党员审批备案。按照“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可分批报送、分批发展,但最后一批报送不能晚于以上时间。
三、严格执行发展党员条件标准和制度规定。要严格执行发展程序,严格掌握条件标准,严格审核发展材料,认真执行支部大会无记名票决制、公开答辩制、失职责任追究制等各项制度规定。认真落实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吸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四公示”制度。公示前请将书面公示稿发至党委组织部邮箱zzb6999@163.com。
四、扎实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在日常教育培养上,定期督促检查所属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培养教育情况,并加强工作指导。要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的作用,经常与入党积极分子交流思想,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认识,注意发现并帮助他们改进自身缺点和不足。要高度重视并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日常管理,引导他们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好先锋模范作用。
 
附件: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
 
 
2012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指导计划
 
序号
党总支、党委名称
指导计划数
其中:研究生计划数
1
机械工程学院党总支
47
2
2
交通与车辆工程学院党总支
41
3
3
农业工程与食品科学学院党总支
20
1
4
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党总支
44
2
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党总支
31
 
6
化学工程学院党总支
34
2
7
建筑工程学院党总支
30
1
8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党总支
27
1
9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19
1
10
生命科学学院党总支
14
1
11
理学院党总支
26
1
12
商学院党委
91
3
13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党总支
18
1
14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20
 
15
法学院党总支
22
 
16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1
1
17
美术学院党总支
18
1
18
音乐学院党总支
8
 
19
体育学院党总支
17
 
20
国防教育学院党总支
38
 
21
鲁泰纺织服装学院党总支
6
 
22
教工
5
 
 
合计
577
21
注:研究生计划数可根据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情况进行微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