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教授委员会秘书职责

发布时间:2015-04-08   |  发布人:侯倩   |  作  者:

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秘书职责

 

1.了解《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条例》,熟悉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职责、工作规程。

2.为教授委员会成员提供学院教授委员会工作职责中涉及到的教学、科研、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文件,提供教授委员会工作用材料和信息。

3.负责教授委员会会议的通知、组织安排、考勤、记录、会议形成材料的整理等工作。

4.按照教授委员会主任的具体要求,按有关规定将教授委员会通过的结果性材料交学院或报学校有关部门。

5.协助教授委员会主任做好教授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6.负责教授委员会工作档案的整理和保存。

7.完成教授委员会主任和成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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