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为规范我院教师参加各种学术会议和培训等活动,提高教师外出参加会议及培训的效益,结合学院实际,现对学院教师参加学术会议培训有关事项做出如下规定: 1、积极鼓励和支持学院教师参加各种较高水平的学术会议、培训。经学院批准参加的会议、培训,其费用学院按规定报销。 2、学院主要支持的会议领域: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及相关课程学术会议,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相关学术会议等;学院主要参加中宣部、教育部、省委宣传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等相关教学、科研与工作等会议和培训,以及上述学科领域正规学会举办的学术会议。 3、尽可能让更多的老师参加培训、会议等,注意各系和老师之间的相对平衡。鼓励教师担任市级以上学会副会长、省级常务理事、国家级理事以上学术职务,并优先参加会议培训。同一学术会议和培训参加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三人(上级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参加会议和培训的相关程序:个人在不影响教学任务的前提下提出申请,经系主任同意后到分管教学、科研领导处登记备案,学院批准后参加。备案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办方、会议主题、会议内容、参会教师、预计费用、会后总结报告等。参加人员回校后要以适当形式,向学院报告有关情况。 5、鼓励老师以文入会,在会上积极参与讨论和发言,参加重要会议和培训的老师,视会议情况和我院教学科研工作实际需要,会后将选择部分老师根据会议内容为老师做相关报告。因此,参加会议培训的老师要认真对待,珍惜学习培训机会,并认真准备做相关报告。 6、每人每年会议培训费用一般在3000元左右,原则上不超过5000元,超过数额的要为学院发展做出相应贡献,否则在年终绩效中扣除5000元以上的相应费用。A.费用10000元以上的,要完成下列成果之一:当年度主持立项国家级教学、科研项目或教育部重大项目;首位发表C刊来源刊论文2篇以上;首位获得省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含省级教师讲课比赛);指导研究生获学省级优秀毕业论文或本人获省级研究生优秀指导教师。B. 费用5000-10000元的,要完成下列成果之一:当年度主持立项省部级教学科研项目;首位发表C刊来源刊论文1篇以上(或北大核心、C刊扩展板2篇以上),首位获得市厅级以上教学科研奖励;指导研究生获学校优秀毕业论文或国家研究生奖学金。 7、宣传部门举办的社科理论骨干、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科研骨干研修班和教育部门举办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骨干教师培训,按照轮训的原则轮流安排,优先安排尚未参加的老师参加,上级部门有特定要求的除外。 8、参加由上级教育部门、宣传部门统一组织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培训、骨干教师培训和大学生心理健康培训,不列入培训经费计算。 9、支持我院教师参加“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开展的网络课程培训。凡是按要求登录注册报名,完成规定的教学环节,除学校统一承担培训费外,我院对每完成一门培训课程的教师补助500元。 10、本办法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11、此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2015年12月26日 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外出参加会议、培训申请表 会议、培训名称 | | 起止时间 | | 会议地点 | | 主办单位 | | 入会理由 | | 系主任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院领导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