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确定李亚楠、李晓旭等2名入党积极分子为党员发展对象。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22日—2016年4月26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所在党总支(党委)联系电话:2786(1)117 电子邮箱:zhangshuanghb@163.com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786990(内线86999) 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b6999@163.com 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所在 班级 | 现任 职务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 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 有无不及格 | 近两学期 | 曾受校级 及以上奖 励情况 | 曾受 处分 | 综合表 现情况 | 学习 名次 | 综合测评名次 | 1 | 李亚楠 | 08 | 院研究生会副主席 | 2014.9 | 2014.10 | 2016.4 | 无 | 1 | 2 | 1 | 2 | 无 | 无 | 优秀 | 2 | 李晓旭 | 08 | 无 | 2014.9 | 2014.10 | 2016.4 | 无 | 1 | 1 | 1 | 1 | 无 | 无 | 优秀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6年4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