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拟吸收入党发展对象的公示 根据个人现实表现和党支部培养教育考察情况,拟吸收赵旭等2名党员发展对象入党。为进一步增强发展党员工作透明度,确保发展党员质量,按照校党委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规定,现对拟吸收入党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自2016年11月8日—2016年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当面或通过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映,也可直接向校党委组织部反映,我们将为您严格保密。 所在党总支(党委)联系电话:2786(1)117 电子邮箱:zhangshuanghb@163.com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2786990(内线86999) 党委组织部电子邮件:zzb6999@163.com 拟确定党员发展对象基本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所在 班级 | 现任 职务 | 申请入党时间 | 确定积极分子时间 | 确定发展对象时间 | 近一学期有无不及格 | 近两学期 | 曾受校级 及以上奖 励情况 | 曾受 处分 | 综合表 现情况 | 学习 名次 | 综合测评名次 | 1 | 赵旭 | 1408 | 团支书 | 2014.9 | 2014.10 | 2016.11 | 无 | 2 | | 3 | | 大学生骨干挂职优秀奖 | 无 | 优秀 | 2 | 张霞 | 1512 | | 2011.10 | 2015.5 | 2016.11 | 无 | 1 | | 2 | | | 无 | 优秀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 2016年 11 月 7 日
(责任编辑:侯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