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入职博士三年任期目标任务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5   |  发布人:侯倩   |  作  者:

 

各位老师:

  根据学校和学院要求,学院制定了新入职博士三年任期目标任务书,并经校学术委员会同意,现将任期目标任务书公布。请新进博士按照要求,认真做好规划,按时完成目标任务。

20161115

 

 附:马克思主义学院新入职博士三年任期目标任务书

 

1.取得高校教师资格。

2.年均教学工作量达到320个且教学效果在85分以上。

3.首位发表学术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同时须完成下列任务中的2项:

(1)获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科研奖励额定人员;获厅局级(含学校)教学科研奖励一等奖前5位,二等奖前4位、三等奖前3位。

(2)首位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其它刊物发表并被SCI、EI、CSSCI检索,以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与《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全文复印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理论版发表论文1篇;或在地市级以上党报发表理论宣传文章1篇。

(3)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负责人前3位;获得1次教学质量奖或更高层次教学质量奖励;参加校级及以上讲课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人员。

(4)出版学术著作或国家、省统编规划教材,或主编并正式出版教学研究图书。

(5)主持课题或本人到校纵横向科研经费10万元。

4.上述规定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