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各类项目申报安排的通知
各系、各教师: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经学院研究,现将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各类项目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时间节点:
1、申报书初稿:
2017年1月6日前上交学院科研秘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
初稿专家评阅:
2017年1月7日——15日。通讯评议或者现场答辩。
2、申报书二稿:
2017年1月16日——2月5日,申报书修改稿上交学院科研秘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
二稿专家评阅:
2017年2月6日——12日。通讯评议或者现场答辩。
3、申报书三稿:
2017年2月13日——17日,申报书三稿上交学院科研秘书。纸质版与电子版各1份。
三稿专家评阅:
2017年2月18日——19日。现场答辩。
4、申请书定稿:
2017年2月20日后,按照学校社科处要求上交。
二、申报要求:
凡是没有被各类项目管理办法纳入限项禁止申报的人员,都需要申报上述项目。特别是:
1、凡是立项学院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的教师都要选择国家社科基金或者教育部项目,撰写申请书申报项目。
2、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都要选择国家社科基金或者教育部项目,撰写申请书申报项目。
3、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及二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都要选择国家社科基金或者教育部项目,撰写申请书申报项目。
4、学院在编在岗研究生导师都要选择国家社科基金或者教育部项目,撰写申请书申报项目。
三、条件保障或考核:
1、上述项目申报情况将与2017年终学院教师能力提升计划项目拨款与验收统筹考虑。
2、上述项目申报情况将与2017年度学院推荐山东省各类项目的资格统筹考虑。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