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等事宜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1   |  发布人:李传高   |  作  者:

2017年上半年同等学力研究生

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等事宜工作安排

  

根据学校相关规定,部分同等学力学员2017年上半年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学位申请,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各位学员按照相关要求和时间接点,按时完成任务。

1、根据年前提交给导师的毕业论文导师提出的修改意见,认真进行修改。

2、把最新修改的论文41前再次发给导师,让导师提出修改意见,并让导师找2位其他导师对你的毕业论文提出修改意见。根据他们提出的所有修改意见再次进行修改后,提交给导师。导师同意后的毕业论文作为初步定稿。

3413日前学员可继续进行学位论文的修改。提醒学员们一定要注意复制比(不超过25%方为合格),不能违反山东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

4、请导师(三位)填写《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预评审意见表》,在“是否同意该论文匿名外审”处选择“是”或“否”,要求导师亲笔签名。将《非全日制研究生论文预评审意见表》和学术成果(小论文)4710:00前交至学院办公室(鸿远楼西519)。学院提交研究生院在职办,由研究生院对学术成果进行审核。

54131000前学员提交学位论文,学院集中提交研究生院进行检测并反馈结果。检测结果按照研究生处函【201220号《关于发布<山东理工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的规定>的通知》中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6、4月17日-18日

1)组织研究生及其导师填写《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从开始指导教师推荐意见书部分;一定要严格审查指导教师是否签字;

2)学院填写《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的资格审查小组对学位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意见部分、研究生公开发表论文的情况等由研究生院进行审核学术成果。如审查不通过,研究生推迟提交论文。

7420日学院提交论文的预评审结果同时把由研究生院送审的3份论文及评审费报送研究生院在职办。

8420日-531日,研究生院安排研究生学位论文外审。

961日-615日,学院安排论文评审通过的研究生答辩(答辩安排提前报送),同时填写《研究生学位审批材料》其它部分、《学位信息表》(学位采集系统打印签字)、《研究生论文评阅人、答辩委员会审批表》、《学位授予材料》等材料。

10616日,各相关学院研究生秘书向在职办提交答辩结果。

11616-20日,学院把答辩相关材料整理后报送在职办。

12、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通过授予硕士学位决议后,召开学位授予仪式授予学位(时间待定)。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