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社科处:关于申报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山东理工大学社科处发布了《关于申报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请各位老师在办公系统查看和下载相关附件。
山东理工大学社会科学处
社科函〔2017〕 108 号
关于申报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2017 年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将于近期开始,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成果要求
本次申报参评的成果为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年 12 月 31日期间,我校教工正式发表或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结项的科研课题。 每位作者只能申报 1 项成果(与他人合作不是首位作者的除外) , 已获厅局级及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得申报。
二、申报办法
1.申报人员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见附件) , 并提供以下材料:
(1)论文类成果:论文所在期刊的封皮、版权页、目录页、全文复印件, 成果反响情况复印件(报刊评价、引用转载、采纳应用等) ;
(2) 著作类成果:著作原件、 成果反响情况复印件(报刊评价、引用转载、采纳应用等)
(3) 课题类成果:立项书和结项书复印件、 成果反响情况复印件(报刊评价、引用转载、采纳应用等)
2.有意申报的老师请于 2017年 10月 2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评审表》单独装订,其它材料能装订的左侧装订成册) 报送到社科处成果与学术交流科(鸿远楼东 507-1室) ;
《评审表》 电子版发至 sdutskc@163.com。
联系人: 朱艳红
联系电话: 2786016
附件:山东理工大学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评审表
社会科学处
2017 年 10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