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马克思主义学院评比奖惩实施细则》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实施细则》的通知
关于公布《马克思主义学院评比奖惩实施细则》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实施细则》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研究生各类评比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和《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量化计算办法》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研究生管理办公室起草了《马克思主义学院评比奖惩实施细则》和《马克思主义学院优秀成果量化计算实施细则》。
文件起草后,先后经过交付各年级、班进行意见建议征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研究生党支部与院研究生会联席会议充分讨论协商通过,报学院研究确定等环节。现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