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付安玲副教授的成果入选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成果推介名单

发布时间:2018-09-15   |  发布人:张钟月   |  作  者:

来源:山东社科 原标题:山东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部分获奖成果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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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在前不久召开的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对建设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哲学社会科学作出进一步强调。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建立科学权威、公开透明的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评价体系,建立优秀成果推介制度,把优秀研究成果真正评出来、推广开。”《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要求,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术评价体系,推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更好地服务社会、服务大众。全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提出,统筹管理好重大评价评奖活动,建立成果评价体系,畅通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应用渠道。《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实施意见》指出,要健全优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建立完善科研成果发布推介制度,提高哲学社会科学成果转化应用率。为切实加大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宣传和转化力度,使获奖成果影响力更大,实效性更强,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全面开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提供学理支持和智力服务,自即日起开辟专版,从省第三十二届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和一、二等奖中,选取部分应用性强、对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有重要参考和借鉴作用的成果进行推介。


《环渤海城市与经济区协调发展研究》

刘良忠,鲁东大学环渤海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教授,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研究课题组核心成员,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环渤海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山东省社科规划、省软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副主任。自2004年至今,参与了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环渤海发展等系列国家战略研究,主持完成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国家软科学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国家发改委项目、山东省政府重大项目、山东省“蓝黄”两区重大项目等项目10余项。出版专著6,发表论文50余篇,完成决策咨询报告30余部,成果获得教育部、山东省科研成果奖20余项,其中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特等奖并一等奖1项、一等奖1项。研究成果多次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被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山东省、辽宁省等采纳,并被纳入国家、地方多项发展规划。作为专家成员,应邀参与国家、地方各种规划、文件编制、起草、决策咨询40余项()

 □刘良忠 柳新华

《环渤海城市与经济区协调发展研究》是作者主持完成的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实施环渤海发展战略与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国家软科学重大项目“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对环渤海经济圈区域协调发展及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影响研究”等的最终成果之一。

一、内容简介

研究以国务院环渤海省份经济工作座谈会等战略决策部署为背景,探索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环渤海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和对策,提出环渤海区域发展协调合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全面比较环渤海经济区和国内外经济区的发展差异,深入剖析环渤海区域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制约因素,探索国内外经济区协调发展对环渤海经济区的启示借鉴,进一步明确环渤海经济区协调发展的意义,系统分析环渤海城市与经济区协调发展的对策,从渤海海峡跨海通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二、主要创新点

研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和创新价值,以区域经济的视角,用系统的方法进行深入全面的分析,围绕环渤海区域协调发展、一体化发展和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提出有针对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发展对策。研究提出的总体构想、实施方案、对策建议,对我国交通运输总体规划、环渤海区域发展布局、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等均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1.从国家战略、区域发展两个层面,系统论证了环渤海经济区协调发展的意义。2.全面分析了环渤海行政管理体制对区域一体化的制约,提出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包括:构建区域共同市场规则、边界区域合作机制、市场化考核体系、区域经济发展促进机构、交通等基础设施的一体化等。3.以烟台市等城市为例,深入探讨了环渤海城市与经济区的协调发展及对策,包括城市在环渤海经济区中的地位与作用、在环渤海经济区中的战略定位等,提出了城市与环渤海经济区协调发展空间布局,在山东省共筑多中心共同发展的经济格局,在山东半岛城市群内,争取率先实现“同城化”发展。4.提出了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建设背景下,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新格局的设想,即“哑铃”结构:第一个层次,烟台—大连;第二个层次,山东—辽宁;第三个层次,华东—东北。5.探索了环渤海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模式与战略途径创新,即“次区域优先发展带动战略”。针对目前环渤海地区“三分天下”的现状,且区域经济发展很不平衡、差异较大的情况,提出加快山东半岛、辽东半岛两个次区域的发展,推动环渤海地区的整体发展,形成区域一体化发展格局。6.建立了综合评价模型,对渤海海峡跨海通道对环渤海区域协调发展的影响进行了综合评价,包括对环渤海区域经济联系的影响、对环渤海区域空间格局的影响、对环渤海国家级新区建设的影响、对环渤海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影响等。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弓箭型”环渤海地区城市总体发展格局的观点,建议加快该工程项目的研究、规划和建设,促进通道两端山东、辽宁和环渤海区域一体化的发展,从工程项目、区域发展、国际合作、项目论证等层面,推进建设规划。

三、理论和实践价值

该成果是环渤海区域发展战略、渤海海峡跨海通道重大工程项目前瞻性研究,具有战略性、创新性、针对性、应用性,具有很强的理论和实践价值。在理论上,完善了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特别是环渤海经济区协调与合作领域的理论体系,为环渤海区域发展提供理论指导;丰富了重大工程项目经济评价理论与方法,特别是对于跨海工程领域,由于该领域是新兴学科,研究提出的一系列观点拓宽了这一领域的内涵和理论体系。在实践上,建立了科学有效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模型,提出了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对策建议,为中央、国务院、国家有关部委、环渤海地区、山东省等提供了决策依据,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成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山东省、辽宁省等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国家发改委等部委领导,山东省、辽宁省等领导,均作出重要批示。被纳入国务院《环渤海地区合作发展纲要》《支持东北振兴若干重大政策举措的意见》、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等。


《大数据助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及提升路径》

付安玲,山东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前沿问题研究。近年来发表学术文章10余篇,其中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3,出版学术专著1,主持和参与省部级项目10多项。曾获山东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首届全国“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高峰论坛”三等奖,第三届全国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发展学术论坛优秀奖,教育部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委员会百题征文优秀奖,山东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设计大赛三等奖,山东省教师教育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等。

  □付安玲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意识形态治理作为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国家治理的文化表现,对国家治理活动具有定向、凝聚和评判作用,意识形态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这一重大战略任务在互联网时代与大数据密切相关,日新月异的网络信息技术促使附载海量数据的互联网,一方面为意识形态表达提供了便捷的数字平台,另一方面衍生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多重压力和严峻挑战,互联网俨然成为各种意识形态斗争的角力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必须抓住大数据国家战略机遇,充分挖掘大数据对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潜在价值,实现大数据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助推作用。该成果在学界前期研究基础上,首次将大数据的基本特征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需要的内在契合性进行深入分析,从传播学、心理学、社会学等角度提出了大数据助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现实路径。

一、界定了大数据助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科学内涵

该成果对学界关于大数据的概念和5“V”特征进行了梳理和总结分析,阐述了大数据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战略意义,界定了大数据助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科学内涵。指出大数据是指不断呈现爆炸式增长的海量数据,常规的获取手段和处理技术已经无法完成对数据的集成、存储和分析;大数据的低密度价值特点决定,不是所有的数据都有价值,而是要学会分析、整合有用的数据,掌握规律、发现价值。大数据助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就是指将大数据的理念、技术和方法等应用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全过程,推动我国社会主义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各个环节的全面优化,促进治理的科学性、提高治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将大数据运用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不仅是时代的要求,也是顺应“互联网民意”和“维护人民利益”的内在要求,更是“应对全球传播变局”“占领信息传播制高点”,维护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和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战略要求。

二、深入分析了大数据的5“V”特征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需要的战略契合

将大数据运用到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全过程,是一个战略机遇,不仅面临理论难题,而且面临实践难题。只有进行科学理性的分析,找到二者的战略契合点,才能发挥大数据本身的优势,助力我国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战略要求。该成果从大数据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战略契合性和大数据对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带来的风险两个方面,深入分析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现实境遇。从机遇来看,大数据的多类型(Variety)特征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对主体多元化的需要高度契合,大数据的高速度(Velocity)特征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及时性需要相契合,大数据的大规模(Volume)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整体性需要相契合,大数据的精确性(Veracity)与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精准性需要相契合,大数据的低密度价值(Value)特点增加了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复杂性;从挑战来看,与大数据的特点相伴而生的是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转移的风险,网络意识形态去中心化的风险和网络意识形态话语权威削弱的风险。

三、构建了大数据助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能力提升的现实路径

该成果针对当前网络意识形态治理领域的现实问题,5个方面明确提出了大数据提升网络意识形态治理能力的现实路径:一是加快推进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国家大数据战略。政府应从战略高度通盘考虑,统筹规划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做好顶层设计;学习和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技术和经验,从国家战略层面建立权威大数据计划,统揽全局;将培育大数据高端人才、提高技术研发能力作为加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战略举措。二是建立大数据网络预警机制。对内建立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的大数据平台,实时有效监控舆情,防范舆情危机;对外建立国际范围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加强国际合作,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加快国际大数据研发合作,防范西方意识形态入侵,及时预判风险,做好防范。三是完善大数据网络舆情应急机制。找出网络舆情危机的敏感区和高发区,及时疏导网络言论;针对已经发生的舆情危机,政府应积极对话和沟通,即时公开信息,避免和平息网络谣言,防止事态恶化。四是构建网络意识形态治理安全大数据保障体系。加强顶层设计,将合理、高效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保障体系纳入国家大数据战略框架中;从制度规约、监管审核、权限设置、责任追偿等方面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国家网络信息安全“防火墙”,明确国家权力边界,防止权力滥用。五是借助大数据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通过思维变革等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坚定理想信念;通过话语变革、创新话语表达和传播机制等方面,创新马克思主义话语体系,增强主流意识形态吸引力和引领力,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



《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合作治理模式研究》

曹现强,山东大学青岛校区副校长、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常务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共管理学科带头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兼任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政治学会副会长,山东省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多年来在公共服务供给、城市治理、政府绩效管理领域开展了持续研究,主持了包括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与获得感提升研究”等在内的各级项目50余项,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10余部,多项研究成果和报告被国家部委、省市政府等批示与采纳。

  □曹现强

推动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模式改革是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提升市政公用事业供给能力和质量的重要前提。市政公用事业改革亟需超越政府、市场二元桎梏,从市政公用事业的公共性出发,以政府、市场、社会等多元主体合作治理的视角创新发展理念、运作机制和管理方式,实现市政公用事业向合作治理模式的转型。

该成果从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历程和现状入手,采用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选取市政公用事业不同行业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重点揭示了“民营化改革”的经验与教训。在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市政公用事业合作治理模式,较为全面地阐述其内涵、特点、价值取向、运行机制、实施条件和构建对策,并结合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迫切需求,选取跨区域、跨部门和公私合作治理三大形式,对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和参考意义。

一、市政公用事业合作治理模式的内涵、特征及其机制

市政公用事业合作治理是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和责任的前提下,通过构建制度化的多元主体参与和多元的治理工具、方式相结合的治理平台,并通过构建有效的多元参与、利益整合、有序竞争和规范监督等机制形成网络化的治理结构,实现政府、社会和市场三方的良性互动和有效合作,确保市政公用事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结构网络化、治理工具丰富性、治理过程动态性和强调政府主导是其基本特征。市政公用事业合作治理模式的良好运行依赖于完善的机制建设。从机制建设上看,包括:一是制度化的多元参与机制;二是多元主体的利益整合机制;三是多元主体的良性竞争机制;四是多元主体的规范监管机制。

二、市政公用事业跨部门合作治理

市政公用事业跨部门合作治理主要指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中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往往涉及多个层级的不同部门或机构,“条块”的组织设计强化了市政公用事业部门关系的横向、纵向复杂性。现实的管理方式也呈现出以职能分工为基础的权力分割和部门利益固化的特征,因此,跨部门合作治理是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以地下管线建设与管理为例,目前来看,跨部门合作仍存在法规缺失、协调不畅、规划落后、资金匮乏和观念陈旧等方面的问题,也凸显出跨部门合作所面临在价值与文化、制度创建与衔接、组织协调、技术升级方面的困境。实现市政公用事业跨部门合作治理不仅要从价值取向和现实目标上设定治理目标,而且要从组织设置的角度整合机构关系,同时,以制度—行动者为导向,使行动者认识到合作行动的必要性和特殊要求,并为之构建良好技术平台。

三、市政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治理

公私合作治理不等同于民营化和市场化,更不等同于私有化,而是将企业或社会组织引入市政公用事业供应领域,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志愿机制的作用,从而实现整体绩效的最大化。快速城镇化、巨大的资金缺口、技术专业性等是公私合作的直接原因,而市政公用事业公共性差异则是公私合作的根本性前提。从实践来看,我国市政公用事业领域的公私合作治理包含BOTTOT、股权转让(合资)、股权转让(合作)BOOTBT等多种形式。特许经营是我国市政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最主要的途径,较多应用于城市供水、供热和垃圾处理等领域,但也存在准入门槛高、价格机制不健全、监管困难、协议不专业、资产移交等方面的困境。着眼于市政公用事业公私合作治理的巨大潜力,应以增进公共利益为出发点,重新界定政府的角色与功能,完善竞争性的市场结构,健全公私合作运行机制和利益保障。

四、市政公用事业跨区域合作治理

市政公用事业的规模经济性、城市群区域经济的形成和城乡一体化的加速使得市政公用事业跨域合作治理问题日益凸显。跨域合作治理以协调区域利益和维系区域间合作关系的制度安排为框架,以区域利益共享为目标,包括跨区域合作经营、跨区域垄断经营及一体化管理、地方政府间合作和跨区域的部门合作与技术联盟四种形式。目前在市政公用事业领域主要应用于城际公交、区域供水、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燃气管网共建共享、城市供热和出租车跨域经营等行业,每一行业具体跨域合作治理形式又不尽相同。虽然跨区域合作治理的应用日益广泛,但在实际操作层面也要注意避免公共性模糊、合法性受质疑、价格机制不成熟、监管越位与缺位、公众利益受损等方面的问题。

市政公用事业合作治理模式有着深刻的社会实践依据和丰富的理论支撑,因此也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作为一种新型模式,要在理解把握不同行业公共性差异基础上,灵活运用跨部门、跨区域与公私合作三种方式,避免陷入合作误区。同时进一步强化合作治理的比较研究、应用研究和绩效评价研究,从而使这一模式不断成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