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党支部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研究生党支部召开会议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12月6日下午,研究生党支部在鸿远楼511室召开支部会议,学习和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张永伟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经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本次修订是第五次修订。
张永伟首先给大家介绍了本次宪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本次修改共计二十一条,4442字,包括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设立新的国家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宪法条款部分完善及修正等。张永伟在讲解了修宪的规律和目的,强调了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重要地位后,主要围绕着宪法序言部分、条款部分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部分内容分别进行了详细地讲解。宪法的修改把党的指导思想转化为国家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我国宪法完善发展的内在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时代国家发展的根本任务、奋斗目标、战略步骤,有利于更好地团结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最后,张永伟对全体学生党员提出殷切希望,要求每位党员通知要不断加强宪法的学习,充分认识宪法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认识这次宪法修正的重要意义和深远影响。全体学生党员也进行了学习交流发言,大家纷纷表示今后将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加强对国家修改宪法的认识,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