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9-10-10   |  发布人:侯倩   |  作  者:

根据研究生院《关于进行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s://yjsh.sdut.edu.cn/2019/1010/c5141a344262/page.htm)和《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鲁理工大政发〔2019〕78 号)要求,现将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主  任:刘西锋

副主任:姜素锦

成  员:房晓军  张燕  樊丽霞  刘芹  杨宁  侯倩  宋琳琳(研究生)

二、评选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三、评选原则

1.平等原则,即在评审过程中,积极听取其他委员的意见,在平等、协商的气氛中提出评审意见;

2.回避原则,即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

3.公正原则,即不得利用评审委员的特殊身份和影响力,单独或与有关人员共同为评审对象提供获奖便利;

4.保密原则,即不得擅自披露评审结果及其他评审委员的意见等相关保密信息。

四、名额分配

我院与外国语学院共用1个。

五、评选程序及日程安排

1.10月10日-11日,根据研究生院通知要求,下发评选通知,确定评审委员会名单并报送研究生院。

2.10月14日,学院组织评审委员会成员对申报人员进行公开答辩,并就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确定推荐人员名单。

3.10月14-18日,对评审委员会评议后的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并将推荐人选材料报研究生院。

六、材料提交说明

1.电子版和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1式1份)。

2.电子版以及导师签字的纸质版《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统计表(个人版)》。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复印到A4纸上,正反面复印)。复印时请保证复印效果,其中论文类成果复印件应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可以证明成果水平的相关资料,以便装订成册,用于存档和备查。所有复印件均需要导师签字。

4.纸质版《研究生课程成绩单》。

5.电子版《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情况统计表》(里面共计7个sheet表)

注:报送材料时请准备材料袋,袋上注明学院、专业和姓名。

七、其他说明

1.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评选工作,所有材料未按照规定时间上报,视为放弃申报资格,过期将不予受理。

2.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不允许申报。另外,对未获得较高水平研究成果者,不得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当年毕业的研究生。

4.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期间,学院开设电子邮箱xifengliu2006@126.com,电话2786717,专门接收举报、监督。

 

附件:关于进行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评选的通知.docx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pdf

    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量化办法.pdf

     有关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几点说明.docx

     附件1: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xls

     附件2:硕(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人员汇总表.xls

     附件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实践情况统计表(个人版)..doc

     样表: 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情况统计表.xls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10月10日


(责任编辑:侯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