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23〕9号)、《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山东省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鲁招考〔2024〕20号)、《山东理工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鲁理工大办发〔2024〕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的原则。
(四)坚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证广大师生健康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组织本单位复试科目的命题和保密工作;组织本单位的复试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
研究生复试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序号 | 专业名称及代码 | 考核组长 | 考核小组成员名单 |
1 | 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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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命制复试试题;根据学科特点制定具体的考核方案及实施细则(以附件形式报送),具体实施综合面试考核。
(三)研究生复试监督检查小组
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三、复试工作
(一)成绩要求
根据教育部和学校要求,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我院报名考生上线人数和学校分配拟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我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394分,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为总分375分。
(二)资格审核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公布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复试报到时要提交身份证、准考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提供)和学历学位证书(学历注册备案表、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及原件等材料给学院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律不予复试。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因提供虚假材料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对于符合教育部加分规定的考生,须在资格审核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审核入伍前学历(学籍)材料、《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等材料。
(三)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
(四)复试场所安排
面试场所:鸿远楼511
候考场所:鸿远楼513
备用考场:鸿远楼512
(五)复试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全面考察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合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重点考核考生诚信状况、有无思想偏激等行为,形式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或不合格记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录取。
2. 英语测试。英语测试包括听力、口语、笔试三部分。
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放在综合面试中进行。
第一志愿考生英语笔试部分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测试,时间2小时。英语笔试满分100分,英语笔试成绩低于30分者,视为英语测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和二等功免初试考生可适当放宽,低于20分者,不予录取。
3.综合面试。综合面试包括英语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其中,英语面试含听力、口语测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专业能力考核将结合大学期间学习表现,全面考察学生专业基础理论、专业综合能力、实践与创新能力、人际沟通与团结协作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时间不少于10分钟。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视为面试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核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分等级评价,考核指标分别为: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与实践创新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六)复试试题命制与试题抽签方式
复试试题有复试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科性质每人单独命制、组合形成备选试题的形式。试题为开放性题目,重点考察学生的创新能力和科研潜力。试题数量大于复试考生1倍,每个考生抽到的试题不会重复。试题抽签方式在复试开始前由复试考核小组组长编号,复试考生选择试题序号进行复试。
(七)复试顺序
报考思想政治教育方向的复试考生在4月2日早上7点30分在鸿远楼511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并参加综合面试;报考其他研究方向的复试考生在4月2日下午13点20分在鸿远楼511现场抽签确定顺序并参加综合面试。
(八)相关科目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采用开卷笔试方式进行,考题为开放式题目。考试时间为4月2日:考试场所在鸿远楼512,考试科目每门满分100分,时间2小时。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加试科目:《中国近现代史》《马克思主义哲学》
(九)心理测试
为更好地了解复试考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学校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心理测试,测试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组织实施。不参加心理测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十)体检工作
录取考生入学时须参加校医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其录取无效。
四、调剂工作
调剂事项执行学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五、 录取工作
(一)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总分100分,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复试成绩=英语笔试成绩×33%+综合面试成绩×67%
2.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30%
(二)录取办法
硕士研究生录取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招生计划,分别按学科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录取:
1.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
2.总成绩相同,依次比较初试总成绩、英语成绩。
3.若复试合格考生放弃录取资格,依次按合格考生递补录取。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三)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按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调取人事档案;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须定向就业。
(四)调档
学校对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函》进行思想政治情况审核,考生持函自行办理调档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将人事档案邮寄至报考学科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不合格者不发放录取通知书,档案退回原单位。
六、监督和复议
(一)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监督检查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复试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确保投诉、申诉渠道的畅通。
学院监督电话:0533-2787627
(二)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对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考生如有异议,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向考生做出书面或口头答复。考生如对答复不认同,可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
七、工作纪律
(一)对所有参加复试的工作人员进行纪律培训,复试工作人员在复试及录取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学校有关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违纪的行为。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依照国家法律和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
八、本方案适用于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九、本方案如与国家、山东省及学校有关规定不符时,以国家、山东省及学校规定为准。
十、本方案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