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 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优秀个人的推荐工作
在学生综合考评基础上,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研究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研究生函〔2022〕7号)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研究生优秀学生、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公示和推荐工作。
二、做好评选结果的上报和审批工作
1.10月9日前,各班级完成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以及获奖名单的公示(须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院审核公示)。
2.10月13日前,按照附件6的要求填报各类审批表和汇总表,书面材料报送至研究生会秘书处汇总(鸿远楼513室),电子表格报送邮箱mkszyxyxsk@163.com。
三、注意事项
1.校研究生会优秀学生干部评优首先要经过研究生所在单位资格审核,校、院研究生会中评为优秀学生干部者汇总到各单位中,评选比例不超过校、院研究生会干部总数的20%,并在备注中注明,不再单独汇总。校研究生会评优不占用各单位分配名额。
2.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名单客观公正。
附件3:2023-2024学年研究生优秀学生汇总表.xlsx
附件5:2023-2024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xlsx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9月24日